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0月19日包头市环境保护局青山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场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6日-2019年01月16日(2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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