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月19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川县300MW光伏电站二期100MW光伏电站(一阶段20MW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补充验收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8日-2019年12月6日(2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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