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27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东河区分局对《包头市大禹驼鹿防水防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及涂料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补充验收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30日(2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2-5114198
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财富时代城F座1207
邮编:01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