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联产10万吨/年甲酸钠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8-19

甲酸钠项目验收报告(报备版).pdf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九原分公司联产10万吨/年甲酸钠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88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 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19日-202098日(2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2-5114198

    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财富时代城F座1207

    邮编:0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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